据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为了规范网站名称注册登记秩序,规范网站的经营行为,保护消费者和网站所有者的合法权益,根据国家工商局授权,北京市工商局制定了《网站名称注册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》及实施细则,并于日前向社会公布。
根据规定,网站名称实施全国统一注册,北京市工商局被授权对全国注册网站进行统一注册登记管理,并由北京市工商局“红盾3.15”网站(http://www.hd315.gov.cn)负责发布网站名称注册情况并具体办理注册有关事项。
网站所有者应当申请对其所有网站登记注册;每个网站最多可以申请三个注册网站名称;网站所有者对其注册网站名称享有专有权,不受侵犯。